通知公告

特色项目

发表日期:2016年04月29日点击量:发表者:user

一、分班换班

1.入学分班测试

所有汉语进修生每学期报到后均须参加入学分班测试,根据考试成绩编入相应的班级。测试形式分为笔试和口试,如学生汉语技能不均衡,可分别编入不同层次的班级。

2.学生班级调整

入班学习后,如学生认为其汉语水平与所在班级不符,可于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由汉语教学部统一进行班级调整。

申请由高层次班级向低层次班级调换的学生,经任课教师同意,可进行班级调整;申请由低层次班级向高层次班级调换的学生,须参加统一的换班考试,根据成绩予以调班或维持原班级。

学生只有一次换班机会,同层次平行班之间不能调换。

二、选 课

学院针对长期语言进修生的不同学习需求与兴趣,开设丰富的选修课程,采用学生自由选课制度。

开课时间:学期第三周。

课程试听:开课第一周为学生自由试听时间。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进行课程试听,之后再决定是否报名。

报名时间:试听结束后的一周内。

三、考勤制度

所有课程均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必修课程学生出勤率不得低于70%,否则取消该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期中、期末各向学生公布一次考勤结果。期中教学检查时,对缺勤严重的学生提出警告,期末向全勤者颁发勤奋奖。

四、考试与成绩

考试规范:期中、期末考试由汉语教学部统一安排。试卷分A、B卷,由汉语教学部按照试题规范统一命题,统一印制。

成绩比重:平时成绩(课堂表现、作业、小测验)占10%,期中考试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60%。

五、教学质量保障

1.教学导师制度

为保证教学质量,增进教学交流,根据学校的有关精神,特制订针对新进教师的教学导师制度,为进入学院未满一年的教师配备教学导师。

教学导师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 指导新进教师制定教学计划。

2) 每周应检查新进教师的教案并提出指导意见。

3) 每周须与新进教师集体备课一次,并交流教学情况。

4) 每学期须定期听新进教师的课程,听课次数不得少于4次(8节课)。

2.指导教师制度

为保证教学质量,特制订针对外聘教师的指导教师制度。

指导教师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 指导外聘教师制定学期教学计划。

2) 每周须同外聘教师一起备课,交流教学情况,并检查其教案。

3) 定期听外聘教师的课程;如教学时间冲突,请与其他指导教师协商,互相协助听课指导。

4) 为外聘老师所出的试卷把关。

六、 教学质量评估

1.评估对象与内容

1) 教学设计与组织:主要评估教学组织单位在教学的总体设计和组织实施方面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2) 教师课堂教学:主要评估教师在整个课堂教学过程中的态度、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教学效果。

2.评估标准

主要依据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和学院为保证教学质量自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评估。

3.评估方式

1) 学生评价:包括期中学生问卷调查、期末学生问卷打分、学生信箱等方式。

2) 专家与同行评价: 包括公开课,教学指导组评价,教学计划、教案检查,教学部主任巡视等方式。

3) 达标检查:根据有关评估标准进行量化达标检查。

4.具体评估形式

1) 诊断性评估

提交教案:在每学期期中的教学检查周,汉语教学部将对全体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

入班调查:在每学期期中的教学检查周,汉语教学部将组织教师入班对汉语课程的授课情况进行问卷调查。

2) 评价性评估

为控制教学质量,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之前学院将组织学生匿名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估。具体规定如下:

① 学院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适用于所有专兼职教师。

② 学生到课率低于50%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该门课程质量评估视为不合格。

③ 专职教师连续4个学期所授各门课程的评估分数达到岗位要求者,可向院学术委员会提出“免予检查”申请,由汉语教学部核实,院学术委员会通过生效。

七、常规巡视

为保证教学质量,教学主任不定期地对全体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常规巡视。巡视内容包括:学生到课率、教学时间(迟到、早退)、教学设施的采用和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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