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强化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培养与考核,发挥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对来华留学生成长的引导作用,我校于4月23起开展我校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年度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4月23日—30日,各院系开展年度评审工作;
2. 5月5日,汇总上报。
二、评审对象及步骤:
1.评审对象:
(1)2019年9月继续在我校学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
(2)预计于2019年7月毕业,但不能如期毕业,申请延长政府奖学金的奖学金生;
(3)在2018年奖学金年度评审中被中止奖学金、需申请恢复奖学金的留学生。
2.评审步骤:
(1)发布中国政府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通知;
(2)学生下载打印并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表》(双面打印)第一页,并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交至各学院辅导员;
(3)各院系上报评审结果。
三、汇总上报:
各院系将评审结果(包括评审汇总表及评审表)报送国际教育学院,由国际教育学院汇总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事务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