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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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学院自建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年05月05日点击量:发表者:

各学院:

    为有效提升本科生国际竞争力和学术创新力,拓宽国际视野,切实提高各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水平,国际教育学院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学院自建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计划,提出申请。国际教育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评审并符合“大学生国际交流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经费)资助条件的优质项目,予以资助。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内容

    学院与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合作建设,符合学院学科发展实际的短期访学(实习)国际交流项目。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国(境)外大学(研究机构、大型企业)举办的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和国际会议。

    项目主要针对计划于2023年至2024年初出访的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二、申报对象

    各学院(可由教师申报,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交至国际教育学院)

    三、时间节点


申请截止时间

出访时间

报账截止时间

暑假项目

2023年5月15日

2023年暑假

2023年9月20日

学期项目

2023年6月15日

2023年秋季学期

次年(2024年)

寒假项目

2023年11月15日

2024年寒假及春季学期

次年(2024年)

说明:学生寒暑假访学项目需遵守学校教学日历;学期项目须由学院做好学生离校审批备案工作。

    四、申报要求

    1.项目依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优先资助已与地大签署合作协议的伙伴院校的项目。不资助任何第三方项目;

    3.不重复资助经获得学校其他职能部门资助的大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对于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国际交流经费资助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助;

    4.依据出访时间,及时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五、经费管理

    1.资助经费的开支范围为我校本科生出国(境)开展国际交流的学费、国际旅费、住宿费、交通费以及保险费用。具体资助额度由国际教育学院根据项目评估确定。鼓励学院予以配套经费支持。

    2.经费报销采取事前申报审批、事后报销的模式,报销时需向国际教育学院提交项目总结、项目图片等相关汇报资料。

    六、材料提交

    申请表格可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下载(海外访学栏目-资料下载)。

    申请表盖章后,一式二份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218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liyali@cug.edu.cn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国际教育学院所有。

    如有疑问详询:027-67884215/13429831684 李雅莉老师



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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