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各学院和广大师生参与国际化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我校大学生国际交流氛围不断提升,国际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联合本科生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国际交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一)先进集体:各培养单位。
(二)先进个人:各培养单位工作联系人及参与项目实施的教职员工;全校在校大学生。
二、 评选奖项类别及名额
本次评奖设大学生国际交流集体奖项、个人奖项、作品奖项,具体如下:
(一)大学生国际交流集体奖项
大学生国际交流工作优秀组织单位(8个);
(二)大学生国际交流个人奖项
大学生国际交流优秀工作者(10人,各学院限报2人);
大学生国际交流优秀学生(15人,各学院限报3人);
(三)大学生国际交流作品奖项
大学生海外交流心得优秀作品(5个)。
*为保证评优质量,根据实际情况,评奖数可不用足。
三、 评选条件
(一)大学生国际交流工作集体奖项评选条件
1.单位重视:明确大学生国际交流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班子就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分管领导和外事工作相关人员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师生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学生国际交流;二级学术单位和学科团队将本学院大学生国际交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2.成效显著:在搭建海外交流合作平台,拓展学生海外交流渠道、参与学校国际化人才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建设、提升学校海外形象等方面表现突出;完成学院出国留学人数年度工作指标;无违反外事工作纪律。
(二)大学生国际交流工作个人奖项评选条件
1.大学生国际交流优秀工作者评选条件
在大学生国际交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尤其是在组织实施大学生海外交流项目中贡献卓著的教职员工。
2.大学生国际交流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语言能力突出,综合素质强,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大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含国际组织实习实践)以及国际实习,获得相关活动证书、奖项或推荐信者优先考虑;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经验分享会者优先考虑。
(三)大学生国际交流作品奖项评选条件
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后及时向国际教育学院提交海外心得;所撰写的海外心得具有原创性,传播正确的价值观,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对参与大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被选入“地大海外留学信息平台”公众号“海外心得分享”栏目公开发布的心得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学院认真总结本年度大学生国际交流活动,收集本年度大学生国际交流成果,并对照评比条例,在学院内部进行初评。申报集体和个人分别填写大学生国际交流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
(二)审核推荐。各学院申报材料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材料。各学院完成初评后,向学校推荐大学生国际交流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国际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218,电子版申报材料(仅限附件4和附件5)同时发送至zhangsuheng@cug.edu.cn。
(四)评审表彰。国际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于12月中旬组织初审后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并于2023年12月底或2024年1月初召开2023年度大学生国际交流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2023年度大学生国际交流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五、注意事项
(一)加强评奖动员,鼓励各学院把在国际交流工作中具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和教师挖掘整理出来,积极申请奖项。
(二)为更好树立标杆典型、宣传学院国际化工作,参选集体奖项的单位除提交申请表外,还需提交一份1000字的国际化工作事迹材料及相应图片资料。
(三)项目联系人:张愫恒;电话:027-67883832;
附件:1. 2023年度大学生国际交流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 2023年度大学生国际交流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教职员工)
3. 2023年度大学生国际交流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大学生、海外心得作品适用,海外心得作品须把作品原文附申请表后提交)
4. 2023年度大学生国际交流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信息汇总表(教职工)
5.先进事迹材料及图片要求
国际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
本科生院
2023.11.30